商業夥伴行為準則

Festo 集團

前言

作為一家具有悠久歷史的國際化家族企業,Festo 集團始終秉持誠實守信的原則,篤信並踐行高標準、高道德且符合法律法規的行為。

本行為準則對 Festo 所有商業夥伴的日常行為具有約束力,是 Festo 認為適用於所有類型商業活動的行為原則的最低標準。

1.1 立法、人權、職業健康和安全條例

在任何國家執業經營的商業夥伴,都必須遵守所有當地適用的法律法規和最低的行業標準。他們也需保證符合所有當地的資料隱私立法,確保《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及其具有約束力的保護級別得以實施,特別是當涉及歐盟自然人的資料傳輸到非歐盟國家時,更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Festo 希望其商業夥伴對《聯合國國際人權法案公約》的價值觀作出全面承諾,包括《世界人權宣言》的 30 條全部內容、《社會責任國際標準 SA 8000》、國際勞工組織(ILO)的核心勞工標準,具體包括:保障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的權利、消除一切形式的強迫勞動、嚴格禁止使用童工、消除就業和職業歧視以及確保職業健康和安全。禁止使用童工是指不雇用 15 歲以下的任何人,沒有例外。同時,還應特別加強對 18 歲以下雇員的保護力度。

作為一家跨國企業,我們有責任確保全球範圍內的工作條件是安全和公平的,工資和工作時間符合當地國家法律和適用的行業標準。我們希望我們的商業夥伴也能如此。

我們同樣希望我們的供應商能夠遵守所有適用的衝突礦產法規(3TG)。

1.2 寬容與機會平等

作為一家全球化經營的公司,Festo 集團與來自不同國家、文化和信仰的員工及商業夥伴保持著良好關係。我們重視以尊重、寬容、尊敬、公平和公開的方式對待他人。

因此,我們希望我們的商業夥伴能夠堅定立場,明確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霸淩、不公、羞辱和所有其他類型的不尊重或騷擾行為。特別是,我們期望禁止因膚色、種族背景、宗教、殘疾、年齡、性取向或個人信仰的歧視。

1.3 永續性與環境保護

Festo 集團遵循永續發展原則和環境保護原則。我們意識到資源的有限性和我們對後代的責任。因此,Festo 集團也希望我們的商業夥伴遵守所有適用的環境保護法律,包括各個國家當地的相關規定,並不斷努力改善業務活動對人類和環境的影響。

1.4 公平競爭

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上,Festo 集團均秉持公平公開的競爭原則。我們也希望我們的商業夥伴在競爭中公平行事,並遵守保護自由競爭的適用法律法規。特別是,不得與其他公司訂立或達成反壟斷法規所述之具有防止、限制或扭曲競爭目的或效果的協定或協同行為;不得非法利用商業夥伴的任何市場支配地位。

1.5 反腐敗

Festo 集團絕不容忍任何形式的腐敗,並嚴格遵守《聯合國反腐敗公約》。Festo 期望其商業夥伴不會向協力廠商、商業合作夥伴、商業合作夥伴的員工或代表、公職人員、政客或任何上述人員的親屬或關係人提供、承諾或給予任何形式的利益,以換取在採購貨物或服務時的優惠待遇。在此背景下,Festo 集團要求其商業夥伴遵守《國際商會反腐敗規則》(ICC)、美國《反海外腐敗法》(FCPA)和英國《2010年反賄賂法》的規定。

1.6 利益和報酬

Festo 希望其商業夥伴不要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予、要求或接受與商業活動有關的任何禮品或利益。無明顯經濟價值且符合當地商務禮儀的偶爾招待和禮品除外。

然而,無論是提供或接受這類招待和禮品,都必須確保不違反法律,並且從一開始就需排除其對商業決策產生影響的可能性。在任何情況下,都禁止在與 Festo 員工合作時索取和接受金錢禮品。

服務報酬,特別是以傭金形式支付給協力廠商(如代表、經紀人、顧問或仲介人)的報酬,必須與所提供的服務相匹配,並應以書面形式完整記錄,特別是關於有償活動的主題和結算日期。這些報酬的金額必須合理,以避免給人留下規避現有規定的印象,也不得實質性地構成對這些規定的規避。

1.7 支付

所有支付交易均需遵守有關反洗錢和反資助恐怖分子的適用法律。

除非存在合法有效的轉讓協定或強制沒收的情況,否則 Festo 集團對所收到的貨物和服務的款項應直接支付給合同相對方,並原則上應支付到合同相對方註冊地所在國的相應銀行帳戶。原則上禁止使用現金付款,但金額不超過 250 歐元或等值當地貨幣,且能提供符合法律、會計和稅務要求的適當收據除外。

1.8 選擇商業夥伴

Festo 集團在選擇商業夥伴時,始終秉持客觀和經濟性的標準,並公平公正地審查供應商的所有報價。原則上,禁止非專業的偏袒供應商或不公平對待供應商的行為,特別是出於私人原因。在邀請招標的情況下,除非有其他充分原因(如品質、服務、長期業務關係、信譽等)有理由作出不同的決定,否則應將合同授予最具成本效益的投標者。

Festo 非常重視其商業夥伴盡可能將本行為準則所包含的各項原則納入其與供應商、客戶和其他協力廠商的合同協議中。

1.9 有關對外貿易、出口管制和關稅的規定

Festo 集團遵守其經營活動所在國的所有與對外貿易、禁運、海關和反恐有關的規定和法規,以及適用於其經營活動所在國的現行支付交易條例,並希望其商業夥伴也能夠遵守這些規定。

1.10 稅收

Festo 承諾嚴格遵守所有財政和稅收法規,並繳納所有應付稅款。Festo 集團不參與或發起任何可能被視為協助和教唆協力廠商進行稅務欺詐或避稅的行動或措施。Festo 希望其商業夥伴也能夠堅持這些原則。

最後聲明

Festo 希望其所有商業夥伴能夠尊重本行為準則中所表達的價值觀,在其業務活動中遵守並履行這些價值觀。我們不容忍任何違反和煽動違反本行為準則的行為,並將採取適當的措施,利用一切可用的法律手段,包括終止業務關係。

任何違反本行為准則的行為都應被舉報披露,您可以通過信箱 compliance@festo.com 或前往 Festo 官方網站www.festo.com/group 並使用我們的匿名舉報系統進行舉報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