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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ge quantities shippable (also for volume business)
作為一個具有多年傳統、在國際上活躍的家族企業,Festo 的首要任務是保持其誠信和對人類與環境承擔責任。因此,Festo 要求採取符合相關法律和規則的道德上無可指責的高標準行為。透過本行為準則,Festo 宣佈其對該等理想的承諾,並承認其對其商業環境和社會環境、其在世界各地的員工以及任何其他利益相關方的責任。
1. 目的和適用範圍
本行為準則對 Festo 所有商業夥伴的日常行為具有約束力。作為 Festo 價值觀的補充,這是最低的標準,定義了 Festo 認為對任何企業都是適當且強制性的行為原則。
本行為準則適用於 Festo 在世界各地的所有商業夥伴,即使在某些國家,官方機構和公眾要求、期望或容忍的一些行為或商業慣例與本行為準則的行為或商業行為有衝突。如果在任何特定國家實行比本行為守則所規定的更嚴格的規定或行為原則,則應適用這些更嚴格的規定。
2. 在商業環境中負責任的和可持續的行為
2.1 遵守法律、人權和健康/安全
在任何國家執業經營的商業夥伴,他們必須遵守所有當地適用的法律法規和最低的行業標準。因此,也需保證符合所有當地資料保護法律。商業夥伴需確保《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 及其具有約束力的保護級別得以實施,特別是當歐盟自然人的資料傳輸到非歐盟國家時。
Festo 承認並希望其商業夥伴嚴格尊重《聯合國國際人權法典》的價值觀,包括《世界人權宣言》30 條全部內容、《社會責任標準 SA 8000》、國際勞工組織 (ILO) 的八項基本公約和《工作基本原則和權利宣言》,即結社自由和有效承認集體談判的權利、消除一切形式的強迫或強制勞動、有效廢除童工和消除就業和職業方面的歧視。
我們的供應商必須遵守其對相關原材料的盡職調查義務——特別是 3 TG 或礦石(衝突礦產)。Festo 希望其商業夥伴能夠遵守所有適用的衝突礦產法規。
2.2 寬容與機會平等
作為一家在全球有經營活動的公司,Festo 員工及其商業夥伴來自不同的國家,有著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生活理念。工作中相互合作的特點是尊重、寬容、尊敬、公平和公開。
因此,Festo 希望其商業夥伴毫無例外地拒絕歧視、騷擾、不利、羞辱和所有其他形式的不尊重的待遇。特別是,根據機會平等原則和《歐盟平等待遇指令》,禁止因種族或民族出身、宗教或信仰、殘疾、年齡或性取向和政治觀點而造成的歧視。此外,在工作場所內完全禁止任何形式的騷擾。對此,受影響的人是否能夠避免有關的行為、或違反這一原則的人是否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可接受的,均與此無關。
2.3 可持續性與環境保護
Festo 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和環境保護原則。我們意識到資源的匱乏和我們對後代的責任,因此,我們採用了以國際 ISO 標準 14001 為基礎的環境管理系統。
顯而易見,Festo 及我們的商業夥伴有義務遵守所有適用的環境保護法律(包括相關國家的當地規定),Festo並有義務不斷努力改善社會和環境的影響。
2.4 公平競爭
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上,Festo 承認市場經濟的規則和公平開放的競爭。因此,Festo 希望其商業夥伴確保遵守競爭法的原則,如不簽訂市場協議(尤其是就價格、產能或禁止競爭與競爭對手簽訂協議)、不抵制或不支援抵制供應商或客戶,及在投標期間不得進行虛假投標或不得同意分享客戶、區域或生產專案。
2.5 禁止賄賂和貪污
Festo 絕不容忍任何形式的腐敗,堅決拒絕任何形式的賄賂,並嚴格遵守《聯合國反腐敗公約》。Festo 要求其商業夥伴拒絕或避免向第三方、第三方員工或代表、公務員、政客或任何上述人員的親屬或關係人提供、承諾或給予利益,以換取在採購貨物或服務時的優惠待遇。在此背景下,Festo 希望其商業夥伴遵守國際商會 (ICC)關於打擊商業腐敗的指導方針和要求,以及美國《海外反腐敗行為法》和英國 2010 年《反賄賂法》的原則。
2.6 好處和報酬
Festo 希望其商業夥伴不要提供、提出、要求或接受直接或間接的禮物和其他與他們整個商業活動有關的好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可以提供無重大經濟價值、符合通常的商業禮儀和當地文化的臨時招待和禮品。
然而,這類招待和禮品的提供和接受必須始終遵守一項規定,即不得違反法律,並從一開始就可排除對商業決策產生影響的可能性。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索取和接受金錢禮品。
支付給第三方,特別是業務人員、經銷商、經紀人、顧問或其他仲介人的報酬,特別是傭金形式的報酬,必須與所提供的工作成比例,並應以書面形式完整記錄,特別是關於有償活動的主題和結算日期。這些支付應有一定規模,以至於它們甚至不會造成一種「現有規則被繞過」的假設。
2.7 付款
貨款和服務費只能直接支付給相關的合約夥伴(在沒有合法有效的轉讓協議或強制贖回的情況下),且必須在合約當事方的註冊地所在國家支付。禁止用現金支付,除非金額不超過 100 歐元或相當於當地貨幣的金額,並應為此簽發適當的票據憑證。
2.8 選擇商業夥伴
Festo 僅根據客觀和經濟標準來選擇商業夥伴,並公平公正地審查供應商的所有報價。原則上,禁止非專業的偏袒或不利某供應商(特別是出於私人原因)。在招標的情況下,合約應授予最具成本效益的投標書,除非有其他理由(品質、服務、長期業務關係、信譽等)致使作出不同的決定。在這些情況下,應將決定性的考量因素記錄在案,而不使第三方能夠從這一行動中提出索賠。
Festo 非常重視這樣一個原則:在可能的情況下,本行為準則的要求將被納入與其商業夥伴簽訂的協議中,特別是與供應商,但也與客戶和/或其他第三方。
2.9 有關對外貿易、出口管制和關稅的規定
Festo 遵守與對外貿易、禁運、關稅和恐怖主義控制有關的所有規定,以及在此背景下建立的與支付流程有關的規定,這些規定適用於其開展業務的各個國家。Festo 也希望它的商業夥伴能夠做到這一點。
3. 最後聲明
Festo 希望其所有商業夥伴尊重本行為準則中所表達的價值觀,在其業務往來中注意這些價值觀,並確保符合這些價值。我們不容忍任何違反和煽動違反本行為準則的行為,必將採取適當的法律措施,利用一切可用的法律手段,包括終止業務關係。
任何違反本行為準則的行為都應被舉報披露,可以透過 compliance@festo.com 和/或 Festo 官方網站 www.festo.com/group 進行舉報披露。